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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了約翰葛里遜之造雨人(John Grisham's The Rainmaker),故事雖然勉強算是喜劇收場,但卻讓我想起我寫過這樣一篇文章,我也有千萬身價?!,雖然表面上我們擁有完整的法令制度,使我們的生活可以循規蹈局,但是法律仍舊有他的不完整與漏洞,無法健全地保障我們的權利,近日炒得火熱的10秒摸胸案便可窺之一二,至於其他更影響範圍更廣大、更嚴重的例子,就不找了。
曾經,我在兩年前發過這樣一篇沒志氣的文章,我一直認為我身後可以擁有一筆不錯的賠償金,讓我的佳人(或者家人),可以過著輕鬆一點的生活,當然,最近物價上漲的驚人,可能文內提的那一筆保險金可能會不夠用,不過這在本文的討論範圍之外了。
劇中的年輕律師,懷抱著法律系學生的滿腔熱血,拯救了一個慘遭家暴的女子,也試圖協助身患白血病症的男子,就這樣一個默默無名的新科律師,槓上了當地赫赫有名的保險公司,及身懷絕技的知名律師及他的團隊,過程當然曲折離奇,令人大呼過癮,年輕律師沒有辜負了他的理想,扮演正義的化身,雖然死神等不及冗長的司法訴訟,把白血病症的男子給帶走了,但最後保險公司遭判必須賠償令人咋舌的懲罰性賠償金額,五千萬美金,審判當下我就跟出庭人員一樣大呼過癮。
童話故事都會寫到,邪惡的一方仍會屈服在正義使者的腳下,人人讀到此都感到過癮!但是現實生活當中,保險公司卻申請破產保護,最後全部一無所有,年輕律師的幫手說,「我們創造了歷史」、「早知道當初就接受那十七萬五千元的(賄賂)美金」,不禁感慨,他們獲得了正義、名氣、尊嚴,最後卻連一點求得溫飽的,最現實的金錢,都無法獲得。年輕律師考慮當轉教職,為了保護他的佳人,律師幫手跟保險公司的大律師則是白忙一場,幫手繼續準備他的律師考試,大律師臉上無光,而白血病症男子的母親,只能在他兒子的墳前,跟他說媽媽贏了那群渾球。
天助自助者,不過在現在的M型社會當中,要自助的朋友們,可能要向年輕律師一樣,有幾把刷子,還要有些運氣,才能夠喜劇收場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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